通海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改扩建项目(二次)
来源地址:通海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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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海县人民医院
(项目编号: GXTC-C-232905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TC-C-23290519
项目名称:通海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改扩建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万元):380
最高限价(万元):365.071897
采购需求:
(1)名称及数量:通海县人民医院采购消毒供应中心设备1批,包括清单范围内的消毒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饰、给排水、强弱电、通风改造等。
(2)主要技术要求:本次采购主要标的物是消毒设施设备,设备价款、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相关配件、附件、零配件及其它的所有费用,包含材料购置费、制作费、检验费、保险费用、检测费、检定费、仓储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装卸费、商检费用、银行费用、税费、利润、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费(含相关技术指导与培训费)及安装过程中所需配件及设施改造产生的所有不可预见费等,及一切支出等所有不可预见的隐含费用(以上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内)均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3)交付使用期:各投标人可以自行确定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晚于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完成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4)交货地点:通海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其他:投标人对所参加投标的包内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包内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履行完毕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小微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无需再向小微企业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型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型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请注意完整提供附件内容,及证件是否在有效期中)。采购清单中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可以不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也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时间:2023-10-13 至2023-10-20 ,每天08: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地区:“玉溪市”,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网址:https://ggzy.yn.gov.cn);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
方式:网上获取(格式为文件格式为*.ZCZBJ )。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ggzy.yn.gov.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开标操作地点: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通海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改扩建项目(二次):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1-3 09:00
其他:
1. 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预算总额超过200万元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的,分包比例达到40%。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提出询问或质疑。
(3)本项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系统、通风系统、安装工程(设备安装除外)改造允许分包。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上述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分包后,本项目不得进行二次分包。
(5)本项目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按规定对大中型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开标参与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通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远程解密、答疑澄清等。
4.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解密。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yn.gov.cn),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30分钟(具体以现场操作时间为准),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通海县人民医院
地址:通海县秀山镇富善街34号
联系人:解老师
联系方式:0877-6185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滇缅大道西城时代A5地块B座2808
联系方式:0871-683117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珊珊 丁文丽 王倩
电 话:0871-6831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