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医院日常灯管院内招标公告
来源地址:通海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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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海县人民医院
通海县人民医院日常灯管院内招标公告
通海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6月28 日09:30在通海县人民医院行政区2楼小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1、项目内容及预算:
1.1采购项目详见附件《ty-cg201906通海县人民医院日常灯管院内采购项目》
1.2医院实行“0”库存管理,中标公司必须按医院的需求及时送货,费用按月结算。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2所投货物生产商需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3投标人需对所有品种的货物进行报价,不得有缺项。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注意事项
3.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通海县人民医院将在 “通海县人民医院”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由报价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3.2本采购项目,不用购买招标文件,也不必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3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3.4采购周期:采购周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3.5报名时间: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6月 27日 17:30以前。报名地点:通海县人民医院采购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708770717。
4.灯具提供制造商授权原件,其它若有产品代理资质证明,须提供代理商的产品代理资质证明原件。备注:采购方推荐使用“公牛”“RED”“飞雕”牌日常灯管。供应商根据自己经营情况,可谈判响应其它品牌的日常灯管,日常灯管质量要等同于或高于“公牛”“RED”“飞雕”牌灯具。
通海县人民医院
2019年6月 21 日
附件:《ty-cg201906通海县人民医院日常灯管院内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