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地址:通海县人民医院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量:0
作者:通海县人民医院
通海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19年11月 13日15:00在通海县人民医院行政区二楼小会议室召开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会议。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通海县人民医院门户网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y-cg201910
(1)项目内容:
(2)项目实施地点:通海县人民医院。
(3)项目设计方案由投标人提供。
(4)预算:6.9万
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进行投标。
说明:
1.本次磋商项目采用二次报价,综合评分法。
2.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交货地点:通海县人民人民医院。
三、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且营业范围应当涵括本项目的业务类别,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2017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完税证明文件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任意1个月即可));
5、投标人近年来具有同类(与所申请标段同类别)及同规模的项目业绩5个及以上(提供合同、验收文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20个县级以上相同类别及规模的单位项目案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提供证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提供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网站截屏加盖公章);
8、工期要求: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70个工作日完成网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并帮助医院完成各项备案工作。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装订和递交
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内。外层封口套上加盖密封章。采购会议开始时,报价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6日 到11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到通海县人民医院采购科(通海县长虹路2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身份证明(原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报名地点:通海县人民医院采购科,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706967937。
通海县人民医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